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服务已由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比选范围和内容

2.1项目概况: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服务。

2.2比选范围:本次比选为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因实际发展情况和业务开展需求,需租赁部分车辆以保障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标段划分:本次比选为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服务,本项目1个标段。

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

3.4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四、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7日至2021年99日每天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7:00,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523522057@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截止/递交时间:2021年913 093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截止/递交地点:承德市开发西区阎营子38号交通运输指挥中心6号楼。

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截至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统一送达比选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人: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阎营子38号交通运输指挥中心6号楼

人:徐博源

   话:0314-2120149

 

比选代理: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

人:杨景

   话:0311-886601391358155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