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3
作者:孙贵永
来源: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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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交投晟德围场200MW风电储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交投晟德围场200MW风电储能项目核准的批复》(承审批核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所需的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规划容量200MW(若超过按照200MW计算),拟安装32台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低于6.25MW。具体包含但不限于:机舱、叶片、轮毂、塔筒连接螺栓(含同批次试验螺栓)、锚栓、锚板等;升降机、自动消防;风机中央监控系统、风机单机信息系统、无线生产办公网络系统、风机振动在线监测系统、北斗+风机安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各段平台电缆孔托盘制作安装。提供图纸及资料;运输支架等辅助器具;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包括控制、监视系统在内的设计标准、技术规格要求;满足工作范围、交货进度、现场技术服务、微观选址复核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投标人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项目现场机位点。投标人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并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项目现场机位点。如沿途需要对涵洞、桥梁、道路、建筑物等进行改造,a.风机编号1至6、编号28至34风机点位(含2个备选风机点位):自投标人工厂至以上风机点位的场内道路起点所有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b.其他风机点位:自投标人工厂至项目分界点(国道G233(42°03′38.0771056800″N,117°39′20.7760035600″E)处)的所有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
2.3交货地点:机位点交货。
2.4交货期:计划供货时间2025年5月1日前第一批10台(套)风电机组到货;2025年6月1日前第二批10台(套)风电机组到货;2025年7月1日前剩余全部风电机组到货;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需要,实际发货时间、最终交货时间、数量、批次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持有效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200(含)万千瓦以上,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相应的用户证明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人所投机型应已取得专业机构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报告。若还未取得,投标人应出具《型式认证报告承诺书》及专业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型式认证报告承诺书》中必须承诺并网前三个月取得型式认证报告;承诺所投机型的大部件配置型号与型式认证报告型号一致。
(2)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具有资质机构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高电压穿越、低电压穿越、电能质量报告等)。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须提供大件运输路勘报告、发电量分析和载荷分析报告。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2024年1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设备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河北晟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shengde.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汪博元,受理电话:0311-83086848,邮箱:hebeichengtao@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 话:0311-66726995/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德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伊逊尚品底商8-3
联系人:杨彦文
电 话:18630355553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王萌、汪博元
电 话:0311-83086894、15233639682 18632196572
电子邮件:hebeichengtao@163.com